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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疫情防控六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05    点击:

关于社区疫情防控六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严格落实到每个村、每个社区、每个小区、每个家庭、每个人,做到不漏一房、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全力以赴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准管理,责任到人

(一)各镇(街)应对辖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片责任到人。由各社区(村)对重点疫区来漳、返漳人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摸排,并对排查出来的湖北籍人员一对一、人盯人的监管到位,实实在在做到硬隔离,同时详细掌握每个重点疫区来漳、返漳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的名单、地址和联系电话,建立完善健康管理台帐。

(二)指定人员(包括社区/村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医务人员)负责对重点疫区来漳、返漳人员(离开疫区的第二天起)及其密切接触人员(从最后一次接触来漳、返漳人员之日起)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发放告知卡,告知医学观察期间尽量不外出,如外出应告知管理人员,并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每天两次上门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期满无症状者可解除隔离。对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关节肌肉酸痛等症状之一者,立即就近安排到定点医院就诊。

二、敏感监测,做到三早

(一)各定点医院对发病前14天内来自重点疫区人员或其密切接触者,有发热、乏力、干咳、关节肌肉酸痛等症状之一,发病早期外周血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的患者,立即采集咽拭子标本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以早期发现和管理可能的传染源。

(二)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在解除医学观察前采集咽拭子标本送检。

三、密接观察,严格落实

各地务必指定相关领导负责协调、落实密切接触者管理工作,对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判定的密切接触者实施严格的医学观察,严防疫情扩散。要求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人数较多、场所不足的可采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具体要求如下:

(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应符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设置要求,做好人员日常管理、场所和用品消毒、后勤保障和医学观察等各项工作,由医务人员负责对隔离人员每天监测,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乏力、干咳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立即采集咽拭子标本送检。

(二)如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家应明确具体管理人员(至少3人,其中派出所人员负责管理,做到隔离期间隔离人员不外出;村居人员负责帮忙采购食品和日常用品等日常生活需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负责健康监测,指导个人防护和场所消毒),做到各负其责,确保管理落实到位。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乏力、干咳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立即采集咽拭子标本送检。

四、按图索骥,严格监控

对确诊病例制作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的三级人员和场所图谱,除按上述要求对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最严格的隔离留观和医学观察外,对第二层次的一般接触者造册登记、发放联系告知卡,进行14天严格医学随访和健康监测,对接触的场所进行定点公告,要求在患者活动时段曾到过该场所人员主动申报、自我健康管理、要求不外出,有症状及时联系就医。第三层次,对密切接触者在被留观前接触的第三层面的接触者和重要活动场所造册,发放联系告知卡并做好场所终末消毒,要求网格化管理人员及基层医务人员做好每天随访,要求接触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尽量不外出,有症状及时联系就医。

五、院感控制,追溯管理

强化发热门诊确诊患者就诊时段的院感控制追溯管理。鉴于患者就诊时段发热门诊人员拥挤,可能发生医源性交叉感染,建议将接诊医疗机构提供患者名单及其联系方式提供给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患者到达发热门诊后至就诊结束后这一时段就诊的其他患者及家属进行登记随访,发放联系告知卡,要求接触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尽量不外出,有症状及时联系就医。

六、终末消毒,全面落实

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患者接触过的场所、物品、垃圾等进行严格的消毒和评估,确保终末消毒工作落实。确保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有效切断。


附件:《自我健康管理告知书》



漳州市应对新型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及学校组

202021日        



附件

自我健康管理告知书


各位居民朋友 :

目前我市已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2例,其中武汉来漳、返漳人员10例,密切接触人员2例,个别病例发病早期不易识别,提示当前正处于防止疫情扩散的关键阶段。为保护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您配合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工作。

1.从武汉等重点疫区来漳、返漳人员,必须居家隔离14天,不要外出,不要与他人接触,不与家人同住一间房,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如必须外出,应佩戴口罩,做好手和个人卫生,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乏力、干咳或腹泻、肌肉酸痛等症状,立即电话联系所在地管理人员,协助联系就诊事宜,并请您如实告知情况,配合做好后续的诊治。

2.请近期有与武汉等重点疫区来漳、返漳人员接触的人员,在您最后一次接触后的14天内,尽量不要外出,不与家人同住一间房,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如必须外出,应佩戴口罩,做好手和个人卫生,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乏力、干咳或腹泻、肌肉酸痛等症状,立即电话联系所在地管理人员,协助联系就诊事宜,并请您如实告知情况,配合做好后续的诊治。

谢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您的社区网格化责任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您的社区医疗机构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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